6 加臭裝置的運行與維護
6.1 一般規定
6.1.1 加臭裝置應在全密閉、無泄漏狀態下運行。
6.1.2 使用單位應制定加臭裝置的安全運行、操作、檢修與維護管理制度。
6.1.3 使用單位應針對加臭裝置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應定期進行預案演練。
6.1.4 加臭裝置應由專人進行操作和管理。每年應對操作人員至少培訓一次。
6.1.5 操作、檢修、處理事故或進入含有加臭劑氣體的室內時,操作人員應配戴適合的防護面具。防護面具等用品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并應按相關規定定期更換。
6.1.6 加臭劑的使用、儲存與運輸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桶裝加臭劑應儲存在陰涼、干燥且通風良好的房間。加臭劑嚴禁同易燃物品共同存放。
6.1.7 當加臭劑儲罐作為壓力容器進行管理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TSG R0004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TSG R7001的有關規定,并應定期檢驗。
6.2 加臭裝置的運行
6.2.1 應定期檢查加臭劑儲罐內加臭劑的儲量,并應及時補充加臭劑。
6.2.2 用戶端的燃氣加臭量應符合本規程第3.1.4條的規定,并應定期進行抽樣檢測,檢測頻率不得低于2次/年。
6.2.3 應定期檢查和更換加臭泵的潤滑油,加臭泵的潤滑油液位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6.2.4 當采用電動方式補充加臭劑時,在啟動上料泵前,泵內的加臭劑液體不應少于泵腔的2/3,嚴禁上料泵空轉。
6.2.5 加臭劑輸出量標定應在有燃氣運行工況下進行,用標定設備對加臭裝置在最大輸出量和最小輸出量的工作狀態范圍內進行標定,標定數據與控制器設定數據必須相同。
6.2.6 當發生加臭劑意外泄漏時,應先切斷泄漏源;當泄漏量較大時,應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并應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的加臭劑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使用吸附劑或消除劑等及時消除加臭劑造成的污染。泄漏出的加臭劑液體可用吸附劑進行吸附,吸附后的廢棄物應放入封閉的容器中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2.7 操作人員交接班時應檢查集液池,保持集液池清潔、無雜物和積水。當有雜物、積水或泄漏的加臭劑液體時,應立即清除,并應采用吸附劑消除加臭劑的氣味。
6.2.8 加臭裝置啟動時應確認加臭泵進出、口閥門為開啟狀態,禁止關閉閥門運轉。運行時應檢查加臭泵輸出壓力是否高于燃氣管道壓力,并保證加臭正常進行。
6.2.9 應定期對加臭劑氣體吸收器內的吸附劑進行更換。
6.3 加臭裝置的維護與檢修
6.3.1 加臭裝置維護和檢修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6.3.2 應定期對加臭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并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6.3.3 加臭裝置的安全閥、儀表等國家強制檢驗的產品應按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校驗。
6.3.4 當發生故障需要切換加臭泵時,應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方可切換和檢修。完成檢修的加臭裝置應經過不少于24h的試運行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或轉為備用。
6.3.5 加臭裝置檢修時,現場應備有消防器材、除臭劑、消除劑的稀釋液和吸附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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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臭裝置的運行與維護
6.1 一般規定
6.1.4 加臭裝置應由專人進行操作和管理,便于加臭裝置的日常運行管理和運行數據的統一管理。
6.1.5 對于使用四氫噻吩和無硫加臭劑的場所,可配帶配備A2-P2過濾器的輕質防護面具或根據周圍環境選擇防護面具。如有皮膚接觸液體加臭劑時,要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如有眼睛接觸液體加臭劑時,要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及時就醫;如不慎吸入加臭劑,要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要立即輸氧,如呼吸停止,要進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醫。
檢修人員可以分情況分別選擇穿戴防護用品。
1) 四氫噻吩搬運和添充:穿戴四氫噻吩防護半面具,防化眼鏡,輕型防護服,PVC手套,安全鞋。
2) 調制吸附劑:穿戴活性炭口罩,防化眼鏡,PVC手套,袖套。
3) 處理遺灑:穿戴防護半面具,防化眼鏡,輕型防化服,氯丁橡膠手套,安全鞋,鞋套。
4) 處理泄漏:穿戴防護全面具,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氯丁橡膠手套,安全鞋,鞋套。
6.1.6 加臭劑的泄漏會引起誤報警,大量泄漏不但會污染環境還有可能造成社會恐慌。因此加臭劑的使用、儲存與運輸要符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儲存閃點小于28℃的液體,一般要儲存在甲類倉庫中。
6.1.7 壓力容器的管理要按《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查規程》TSG R0004 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TSG R7001進行管理和定期檢驗。
6.2 加臭裝置的運行
6.2.1 為避免頻繁添充加臭劑,加臭劑的儲存量要與燃氣用量相匹配。
6.2.2 由于加臭裝置大多在門站運行,為確保加臭量符合要求,燃氣供應單位要對管網末端(用戶端)的加臭量定期進行檢測。一般在冬夏之交時檢測。
6.2.4 上料泵空轉會造成泵體溫度升高及泵軸套密封面磨損。
6.2.6 發生應急事故時,首先要切斷泄漏源,同時,要將泄漏污染區內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并對泄漏污染區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穿防毒服,并佩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進行現場事故的處理。
事故處理手段包括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將加臭劑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少量泄漏時,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專用消除劑刷洗,廢液送污水廠處理。
6.3 加臭裝置的維護與檢修
6.3.2 本條對加臭裝置的維護提出了要求。維護記錄要及時準確。記錄的管理存檔要執行各單位的檔案資料管理規定。
6.3.4 本條強調檢修后的加臭裝置要經過一定的運行時間,試運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轉為備用。
6.3.5 本條強調檢修時,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現場要備有消防器材、除臭劑、消除劑的稀釋液和吸附劑等。以四氫噻吩為例,由于四氫噻吩除臭劑的冰點為-4℃,使用時要避免溫度過低,以免造成除味效果降低;在出現遺灑和泄漏等狀況時,要使用四氫噻吩消除劑的稀釋液進行處理;由于四氫噻吩消除劑的氧化性較強,為避免反應過于劇烈導致起火,嚴禁用消除劑直接接觸四氫噻吩;四氫噻吩消除劑的稀釋液要由消除劑和水按重量比1:4配成,配置溶液時需佩戴防護用具,并使用玻璃或塑料容器;使用后的殘留液體要送到有資質的廢物處理廠焚燒。